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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校感动通服务协议》

 

欢迎您使用家校感动通平台接入服务!

 

1条    【重要提示】

 

1.1 充分阅读

家校感动通平台是由成都小黑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家校感动通”)开发、运营的专注于教培行业的软件工具平台,家校感动通同意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操作规则提供接入服务(以下称“服务”),您(包括“企业模式商户”、“个人模式商户”,以下统称为“商户”,详见定义条款) 为获得家校感动通平台的服务,应当充分、审慎阅读家校感动通平台发布的家校感动通服务协议》(以下称“本协议”)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限制或免除责任的条款,在点击同意本协议之前,请您务必仔细审查、充分理解本协议的每一条款,如您对本协议有任何疑问,可向家校感动通平台客服咨询。

 

1.2 本协议的订立及生效

本协议自发生以下A、B情形中的任一情形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家校感动通平台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模式,并与家校感动通达成一致,成为家校感动通平台商户。本协议有效期涵盖您与家校感动通整个合作期限。除非您与家校感动通另有约定,本协议在您使用本服务期间持续有效,对您和家校感动通均具有合同效力。此后您不得以未阅读/未同意本协议内容或类似理由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辩。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任何内容或不能接受家校感动通的服务内容、服务模式,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或使用家校感动通平台:

1. 您按照家校感动通平台注册页面的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家校感动通服务协议》”选项框完成注册程序后;

2. 如果您在家校感动通平台网站、家校感动通平台提供的移动应用或软件上使用家校感动通平台的服务。

 

1.3 本协议的变更

您同意,家校感动通有权随时对本协议内容进行单方面的变更,并以在家校感动通平台网站公告的方式予以公布,无需另行单独通知您,变更后的协议条款自其公布之日起立即生效;若您在本协议内容公告变更后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后的协议内容,也将遵循变更后的协议内容使用家校感动通平台服务;若您不同意变更后的协议内容,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家校感动通及您的一切行为、争议应依据具体行为、争议发生时最新生效版本的《家校感动通服务协议》作出并进行解释。

 

1.4 补充协议

由于互联网高速发展,您与家校感动通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家校感动通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家校感动通平台规则(详见定义条款)均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您使用家校感动通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

 

1.5 版本开通声明

家校感动通提供的软件服务需向您收取服务费用,请您在购买前详细参考家校感动通平台官网介绍,并选择需要的服务内容,缴纳服务费用后,除法律明文规定、家校感动通平台连续瘫痪72小时及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家校感动通将不接受您的退款申请。在您使用家校感动通服务账号的期限届满前,您应妥善保存您在家校感动通平台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于服务期满后,家校感动通仅为您保存15日。如您希望继续使用家校感动通专业版账号服务的,您应在上述保存期内及时续费,期满未续费的,家校感动通有权将您在家校感动通平台的信息删除,由此导致的您的信息丢失,家校感动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条 【定义】

 

如无特别说明,下列术语在本协议中的含义为:

 

2.1 家校感动通平台:指家校感动通提供的前后端服务的软件产品,包括前端展示页面和可操作的管理后台的家校感动通网站(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域名为:zzy.gxh360.com和gxh360.com的所有网页页面)。

 

2.2家校感动通指家校感动通平台的经营者成都小黑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3 家校感动通平台服务:为使用家校感动通平台而提供的一套接入流程以及使用家校感动通平台软件产品的所有服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前端页面和后台服务等在内的各种形态(包括未来技术发展出现的新的服务形态)。

 

2.4应用界面:指商户登陆自己的家校感动通平台账户后能够在家校感动通平台进行服务管理的网页页面。

 

2.5 家校感动通前端页面:在电脑PC浏览器、智能移动设备和微信浏览器中访问的家校感动通平台网页页面,包括但不限于网页根域名为zzy.gxh360.com和 gxh360.com的所有网页页面。

 

2.6 软件服务费:是指您使用本服务应向家校感动通支付的费用。

 

2.7 企业模式商户:指具有微信支付能力的服务号,能够自行通过微信服务号收取用户交易款的商户。

 

2.8 个人模式商户:指不具有微信支付能力的服务号,需要由家校感动通平台集成的第三方支付网关代为收取用户交易款的商户。

 

2.9 用户:指接受商户提供服务的公众。

 

2.10 流量账户:指商户为了进行流量购买、短信费支付、向家校感动通支付并在家校感动通平台进行支出交易而开通的充值账户。

 

2.11 家校感动通平台规则:包括在所有家校感动通平台内已经发布及后续发布的全部规则、解读、公告等内容。

 

第三条 【账户的注册与使用】

 

3.1 商户资格 

您应确保,在您开始注册开通家校感动通平台商户前,您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2 账户获得  

您应当通过家校感动通指定途径,注册家校感动通平台帐户(以下简称:帐户)以成为家校感动通平台商户,家校感动通帐户一经注册成功,仅当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或经家校感动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您可转让您在家校感动通平台的商户账号,除此外,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否则家校感动通有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承担。

 

3.3 账户的使用

 

3.3.1商户账号及密码的保管

您在家校感动通平台注册成功后,您的账户名称和密码由您自行负责保管,您应当对以该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账户下其他管理员的操作,视为您授权其进行管理。

 

3.3.2 为保障本服务的合法性及安全性,您不得违反本协议约定将您的帐号用于其他目的,包括但不限于使用您的帐号为第三方应用申请本服务等。否则,家校感动通有权随时单方限制、中止或终止向您及/或您所登记的应用提供本服务,且未经家校感动通同意您及/或您所登记的应用不得再次使用本服务。

 

3.4 注册信息管理

 

3.4.1 您注册帐户及使用家校感动通平台服务时,应按家校感动通平台页面的提示准确完整地提供合法、真实、有效的注册信息(包括您的姓名及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以便家校感动通或其他用户与您联系。您了解并同意,您有义务保持您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及有效性。

 

3.4.2 您保证:通过前述用户名及密码在本服务中进行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提交相应资质材料、确认和同意相关协议和规则、选择具体服务类别以及进行费用结算等事项,均是您自行或您授权他人进行的行为,对您均有约束力。同时,您承担以前述用户名及密码为标识进行的全部行为的法律责任。

 

3.4.3 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家校感动通作为平台服务提供者必须对部分商户的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家校感动通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有效的信息。因您未及时更新资料,导致本服务不能提供或提供时发生任何错误,您须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家校感动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家校感动通按您最后一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您未按家校感动通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或行政司法机关核实您提供的信息无效的,您将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家校感动通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家校感动通可向您发出询问或要求整改的通知,并要求您进行重新认证,直至中止、终止对您提供部分或全部家校感动通平台服务,家校感动通对此不承担责任。

 

3.5 账户安全管理

 

3.5.1 您注册帐户,是您登录及使用本服务的凭证。您应当做好对该用户名、密码等的保密措施。因您保密措施不当或您的其他行为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致使上述用户名、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家校感动通并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3.5.2 若您发现有他人冒用或盗用您的帐户及密码、或任何其他未经您合法授权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形时,建议您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家校感动通(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您的身份信息和相关身份资料、相关事实情况及您的要求等)。家校感动通收到您的有效请求并核实身份后,会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若您提供的信息不完全,导致家校感动通无法核实您的身份或家校感动通无法判断您的需求等,而导致家校感动通无法进行及时处理,给您带来的损失,您应自行承担。同时,您理解家校感动通对您的请求采取措施需要合理期限,且家校感动通应您请求而采取的措施可能无法避免或阻止侵害后果的形成或扩大,除家校感动通存在法定过错外,家校感动通不承担责任。

 

3.5.3 您理解并同意,为保护您及用户的数据安全,防止用户信息泄露、毁损、篡改或者丢失,家校感动通有权对您接入的信息系统实行接入审查,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水平审查、安全水平审查、主体资质审查等,并根据审查结果向您提出防入侵、防病毒等措施建议。若您的信息系统仍无法符合保护用户数据安全的要求,家校感动通有权拒绝或终止提供本服务,家校感动通对此不承担责任。

 

3.6 账户主体归属

您注册的家校感动通帐户所有权归家校感动通所有,您完成申请注册手续后,仅获得帐户的使用权,且该使用权仅属于初始申请注册人。若您需变更账户注册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变更营业执照、身份证信息、绑定微信公众号等),您应向家校感动通提交申请并按照家校感动通的指示填写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您是合法使用人、变更资料的真实性、变更责任的承担等内容)并提交相关资料,经家校感动通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您保证因申请变更账户注册信息导致的所有责任,均由您承担,与家校感动通无关。

 

第四条 【流量账户的管理及代收说明】

 

4.1 第三方运营商资源使用费用代收说明

 

当商户使用部分功能时,需要先充值流量费用,此费用按照运营商(当前为腾讯云)规则计费并由家校感动通代收。

流量费=用户访问文件大小 * 当日新增访问用户数 * 综合流量单价( 0.90 元 /G )

1)备注:单个用户访问多次时只计费一次;

2)示例:原始上传视频 100M ,经家校感动通优化后为 50M ,当天有 20 个用户访问,其中有 10个用户为第一次访问,那么当天的流量费计算: 50M*10*0.90 元 /G = 0. 45 元;

3)按天计费,第二天完成结算。

 

4.2 流量账户的管理

您登陆家校感动通平台后在您的应用界面中的“账户管理”子界面下的账户(流量账户)余额可用于流量购买。您理解并同意,当您的流量账户的余额不足人民币10元时,您的账户页面会有横幅提示:

1)当余额为0元时进入后台会有弹窗提示,此时余额将显示负值,暂不影响您使用家校感动通;

2)余额显示为负值后,您将不能在家校感动通管理台进行提现操作;

3)为防止您因无法使用家校感动通账户而造成损失,您应留意账户余额并及时充值;

4)您同意,在您的账户余额不足期间,针对您使用家校感动通运营所收取的服务费用及所消耗的流量,家校感动通有权在您的流量账户充值后分一次或多次扣除欠缴的软件服务费及流量费、短信费。

 

第五条 【针对个人模式商户的代收款及提现服务】

您接受家校感动通针对没有微信服务号的个人模式商户按下列方式提供代收款及提现服务。

 

5.1 家校感动通个人模式商户和提现服务概要

 

5.1.1 家校感动通个人模式商户服务:是指买卖双方使用本系统,且交易款由买方通过本系统集成的第三方支付网关以电子货币的方式支付到家校感动通第三方支付网关的账户,家校感动通第三方支付网关的账户在收到该款项后将交易货款记录到您的商户账户记录中,但实际由家校感动通代为收取该款项的一种服务。

 

5.1.2 在您使用本服务时,除适用家校感动通个人模式商户服务的相关约定外,还

将优先适用以下条款:

1)使用家校感动通个人模式产生的交易款系由您的交易对方通过第三方支付网关以电子货币付款的方式支付至家校感动通的第三方支付网关账户,通过家校感动通平台系统记录到您的家校感动通商户账户记录内。您理解并同意,在您的交易对方通过第三方支付网关将电子货币支付至家校感动通第三方支付网关账户的过程需要一定的时间,在第三方支付网关告知家校感动通已收到您的交易对方支付的交易款后,家校感动通将向您的家校感动通商户账户记录该笔交易款。第三方支付网关会因此向您单独收取费用,您理解并同意,该费用是第三方支付网关基于其向您提供的支付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与家校感动通向您提供的本项服务无关。

 

2)家校感动通向您提供的服务费代收服务及提现服务,其中包含:

 

A.服务费提现:您可以要求家校感动通向您支付自己的货款。当您向家校感动通做出提现指示时,必须提供一个您指定的有效微信账户,家校感动通将于收到指示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当天18点前申请提现,三个工作日内到账,实际到账时间以微信入账时间为准),将相应的款项汇入您提供的有效微信账户。除本条约定外,家校感动通不提供其它提现方式。

 

    B.系统查询:家校感动通将对您在本系统中的所有操作进行记录,不论该操作之目的最终是否实现。您可以在本系统中实时查询其家校感动通商户账户名下的提现记录,若您认为记录有误的,您可向家校感动通提出异议,家校感动通将向您提供家校感动通按照您的指示操作产生的提现记录。并且您认同此记录为您交易记录的最终依据,不再对此有异议。另外,您理解并同意您最终收到款项的服务是由您提供的微信账户对应的服务方提供的,您需向该服务方请求查证。

 

    C.款项专属:对通过您家校感动通商户账户收到的服务费,家校感动通将予以妥善保管,除本协议另行规定外,不作任何其它非您指示的用途。家校感动通通过您的用户名和密码识别您的指示,请您妥善保管您的用户名和密码,对于因密码泄露所致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本服务所涉及到的任何款项只以人民币计结,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外币兑换业务。

 

    D.异常交易处理:您使用本服务时,可能由于微信本身、其他第三方系统问题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暂时无法提供本服务,此情形下,家校感动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5.1.3 根据我国法律及税收政策,平台所有商户有义务就其在平台上的劳务报酬所得按时、足额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因《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已于2016年5月29日全文失效,且替代性政策文件尚未出台,故家校感动通暂时采取由您自行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形式执行。家校感动通将随时根据税务部门的最新政策或指导意见,即时调整商户个人所得税税款缴纳问题的执行方式。您在此确认如下,家校感动通保有如下所示单项权利:若相关税务部门要求家校感动通提供商户账户信息以核实商户自行申报的在平台收入具体数额,平台有权不经商户同意而进行披露,并根据国家法律配合相关税务部门的其他合法要求。

 

5.2 家校感动通个人模式商户和提现服务使用规则

 

为有效保障您使用本服务的合法权益,您理解并同意接受以下规则:

 

5.2.1 一旦您使用本服务,您即允许家校感动通代理您及(或)您的公司在您及(或)您指定的人符合指定条件或状态时,提现给您及(或)您指定的人。

 

5.2.2 家校感动通可通过以下方式接受来自您提现的指令:您在家校感动通平台网站上依照本服务预设流程申请提现。您通过以上方式向家校感动通发出的指令,是不可撤回或撤销的,且成为家校感动通代理您提现的唯一指令。

 

5.2.3 您同意在您与第三方发生交易纠纷时,家校感动通无需征得您的同意,有权自行判断并决定将争议款项的全部或部分结算给交易一方或双方:

 

1)您在使用本服务过程中,本协议内容、网页上出现的关于提现操作的提示或家校感动通发送到其手机的信息(短信或电话等)内容是您使用本服务的相关规则,您使用本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服务的相关规则。家校感动通无须征得您的同意,有权单方修改本服务的相关规则,修改后的服务规则应以您使用服务时的页面提示(或发送到该手机的短信或电话等)为准。

 

2)家校感动通会以短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通知您提现进展情况,但家校感动通不保证您能够收到或者及时收到该短信(或电子邮件等),且不对此承担任何后果。

 

3)家校感动通会将与您家校感动通商户账户相关的资金,独立于家校感动通营运资金之外,且不会将该资金用于非您指示的用途,但本协议约定的除外。

 

4)家校感动通并非银行或其它金融机构,本服务也非金融业务,本协议项下的资金移转均通过微信来实现,你理解并同意您的资金于流转途中的合理时间。

 

5)您完全承担您使用本服务期间由家校感动通保管的款项的货币贬值风险及可能的孳息损失。

 

6)您同意,基于运行和交易安全的需要,家校感动通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或者限制本服务部分功能,或提供新的功能,在任何功能减少、增加或者变化时,只要您仍然使用本服务,表示您仍然同意本协议或者变更后的协议。

 

7)您不得将本服务用于非家校感动通许可的其他用途。

 

8)当您通过本服务进行各项交易或接受交易款项时,若您或交易对方未遵从本服务条款或网站说明、交易页面中之操作步骤,或您或交易对方存在违反法律法规或家校感动通禁止的行为时,家校感动通有权拒绝为您与交易对方提供相关服务,或要求您、交易对方配合家校感动通处理,且家校感动通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发生上述状况,而款项已先行划付至您的家校感动通平台商户余额中或您绑定的微信账户名下的,您同意家校感动通有权直接冻结您的商户支付账户余额或自您商户支付账户余额中扣回款项,并且您不享有要求家校感动通支付此笔款项之权利。此款项若已汇入您的微信账户,您同意家校感动通有向您事后索回之权利,因您的原因导致家校感动通事后追索的,您应当承担家校感动通合理的追索费用。

 

   9)您知晓并同意,在您申请提现时,商户在家校感动通平台产生的订单,商户只需承担微信收取的0.6%交易手续费,家校感动通端不加收手续费。家校感动通有权对家校感动通的收费进行调整,具体的收费方案以您使用本服务时家校感动通网站上所列之收费公告或您与家校感动通达成的其他书面协议为准;若在收费调整后您继续使用本服务的,表示您已完全知晓并接受家校感动通调整后的收费方案,也将遵循调整后的收费方案支付费用;若您不同意调整后的收费方案,您应停止使用本服务。 除非另有说明或约定,您同意家校感动通有权自家校感动通个人模式商户支付余额的款项中直接扣除上述手续费用。

 

10)在提现等家校感动通认为需要实名认证的环节,您应无条件配合家校感动通进行实名认证,否则家校感动通有权拒绝您的提现要求。您提供的账户应为您的真实账户,因您提供的提现账户有误导致家校感动通无法向您的提现账户汇款的或汇款错误、丢失的,后果由您自行承担,家校感动通不承担任何责任。

 

11)在您决定不再使用该账户时,您应将该收款账户下所对应的可用款项全部提现,并向家校感动通申请删除该账户。您同意,若您丧失全部或部分民事权利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家校感动通有权根据有效法律文书(包括但不限于生效的法院判决、生效的遗嘱等)处置您的家校感动通商户账户相关的款项。

 

第六条 【商户的权利和义务】

 

6.1 您有权管理您在家校感动通平台上发布的应用界面上的图文、音频、视频等信息、资料,并应当自行承当上述信息及资料所涉及的一切责任。特别地,您不得发布任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的违反法规的内容,也不得为发布以下违反法规内容的行为提供便利(包括但不限于为您应用的用户的行为提供便利等):

1)违反宪法或法律法规规定的;

2)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损害公共利益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侵害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利的行为;

10)恶意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误导、欺骗他人的行为;

11)发布、传送、传播广告信息及垃圾信息;

12)宣扬、教唆、诱导分享、诱导关注、非法分销、使用外挂、私服以及木马等相关内容的;

13)发布任何经家校感动通合理判断为不妥当或者家校感动通未认可的软件、文件等在内的主页地址或者链接的;

14)冒用关联机构或社会名人、以虚假信息注册账号名称,注册账号头像、简介等注册信息存在违法、不良信息的;

15)发布曲解国家历史和政策方针、涉及政治或党史类信息的;

16)散布非法集资、资金导向建议、欺诈、套现、洗钱等内容的;

17)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的;

18)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6.2 您应自行负责您应用的创作、开发、编辑、加工、修改、测试、运营及维护等工作,并且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

 

6.3 您的应用,应符合相关法规、技术规范或标准等,同时,还应符合开放平台的对接入应用在技术、安全等方面的统一要求,以确保应用可以在开放平台安全、稳定的运营。

 

6.4 您的应用在开放平台上运营期间,您需向用户提供及时有效的客户服务,客户服务形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明确且合理的方式告知用户客户服务渠道、提供电话、邮箱等,并自行承担客服费用。

 

6.5 您应当在应用中向相关权利人提供投诉途径,确保权利人在认为您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向您主张权利。您有义务妥善解决您与您的用户之间关于服务费收取、服务质量、违约等纠纷,并有义务妥善处理与第三方的侵权等纠纷,因您侵犯用户或第三方权益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承担,您同意家校感动通作为软件平台方不对上述纠纷承担任何责任,如家校感动通因此被您的用户或第三方追索的,您同意赔偿由此给家校感动通造成的全部损失。

 

6.6您充分了解并同意,您必须为自己注册帐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您所发表的任何内容以及由此产生的任何后果。您应对本服务中的内容自行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包括因对内容的正确性、完整性或实用性的依赖而产生的风险。家校感动通无法且不会对因前述风险而导致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

 

6.7 您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您所发布的商品及/或服务信息真实、与您实际所销售的商品及/或提供的服务相符,并在交易过程中切实履行您的交易承诺。您应当维护家校感动通平台市场良性竞争秩序,不得贬低、诋毁竞争对手,不得干扰家校感动通平台上进行的任何交易、活动,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家校感动通平台的正常运作。

 

6.8 您不得使用以下方式登录家校感动通平台或破坏家校感动通平台所提供的服务:

1)以任何机器人软件、蜘蛛软件、爬虫软件、刷屏软件或其它自动方式访问或登录家校感动通平台;

2)通过任何方式对家校感动通平台内部结构造成或可能造成不合理或不合比例的重大负荷的行为;

3)通过任何方式干扰或试图干扰家校感动通平台的正常工作或家校感动通平台上进行的任何活动。

 

6.9 您应在您的家校感动通应用界面或您的家校感动通应用前端口界面的显著位置标识家校感动通提供技术支持”或家校感动通告知您的其他商业标识,以保障家校感动通”软件开发方——家校感动通的署名权。

 

6.10 您同意接收来自家校感动通平台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平台规则信息、活动信

息、交易信息、促销信息等。

 

6.11 您不得实施恶意违约及对抗行为,即涉嫌在主观上存在故意,客观上实施违反本协议及家校感动通平台规则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形式:

1)通过批量或逐步注册大量账号,同时或分批实施发布色情、欺诈信息内容等违约行为。一经发现将根据违约程度对该帐号按现有规则进行处理,如涉及色情、欺诈的,将永久封号处理。若发现如果存在同一团伙、同一类型信息或存在其他相同或类似因素的帐号关联关系,且涉嫌存在养号、注册备用帐号等行为或倾向的,将对关联帐号进行永久封号处理。拒绝再向上述违约主体提供任何注册或认证服务。

2)多次违约:即长期发送不实信息类、低俗类、标题党类文章,经过多次删文警告、限制能力处理后,仍继续违约的。对多次提醒、警告教育后,仍再有类似情形的,将对帐号永久封禁处理。若同一主体下多个帐号均存在类似违约行为的,将拒绝再向该主体提供任何注册或认证服务。

3)规避平台运营审核的行为:即使用特殊符号、图片等方式规避垃圾内容审核,使用反复多链接跳转替换发表相同垃圾内容等行为。对于违约内容进行删除处理,对帐号视情况进行能力封禁等处理。

4)其他恶意违约及对抗行为,例如故意寻找漏洞与家校感动通平台对抗的行为等。

 

第七条 家校感动通的权利和义务】

 

7.1 家校感动通有权在以短信、网站公示、邮件、电话、书面任何一种方式通知您后,随时调整家校感动通平台界面的排列,“家校感动通”的名称及LOGO。

 

7.2 家校感动通自身原因导致其提供的平台服务中断的,就中断期间的服务时间,家校感动通有义务进行补足,同时您同意家校感动通对此不承担违约及赔偿责任。家校感动通针对商户的服务中断的,家校感动通不承担任何退款、补偿、违约、赔偿责任。

 

7.3 家校感动通有权根据您选择的服务类型向您提供相应的服务。您理解并同意,基于用户体验、家校感动通运营安全等综合因素,家校感动通有权选择提供服务的对象,有权决定功能开放、数据接口和相关数据披露的对象和范围,并有权视具体情况中止或终止向存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的开发者或应用提供本服务

1)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

2)影响使用者体验的;

3)存在安全隐患的;

4)与家校感动通已有主要功能或功能组件相似、相同,或可实现上述功能或功能组件的主要效用的;

5)界面、风格、功能、描述或使用者体验与家校感动通类似,可能造成家校感动通商户误认为其所使用的功能或服务来源于家校感动通或经家校感动通授权的;

6)违背家校感动通运营原则,或不符合家校感动通其他管理要求的。

 

7.4 保护您的信息的安全是家校感动通的一项基本原则,未经您的同意,家校感动通不会向家校感动通以外的任何公司、组织和个人披露、提供您的信息,但下列情形除外:

1)据本协议或其他相关协议、规则等约定可以提供的;

2)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可以提供的;

3)行政、司法等政府部门要求提供的;

4)您同意家校感动通向第三方提供;

5)为解决举报事件、提起诉讼而需要提供的;

6)为防止严重违法行为或涉嫌犯罪行为发生而采取必要合理行动所必须提供的。

 

7.5家校感动通有权开发、运营与您应用相似或相竞争的应用,同时家校感动通也不保证平台上不会出现其他商户提供的与您相竞争的服务。

 

7.6家校感动通可将本协议下的权利和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他人,如果您不同意家校感动通的该转让,则有权停止使用本协议下服务。否则,视为您对此予以接受。

 

7.7除另有约定外,家校感动通无需为按照本协议享有的权益而向您支付任何费用。

 

7.8您理解并同意:为进一步推广家校感动通,家校感动通有权采取以下行为,而无须再取得您的同意:

1)在家校感动通以外的平台、网站等采取各种形式对您与家校感动通合作事宜的宣传、推广;

2)有权为本协议目的使用您自有名称或品牌的LOGO等相关标志性素材。

 

第八条 【商户违约及处理】

 

8.1 违约行为的认定

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您违约:

(1)  使用家校感动通平台服务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

(2)  家校感动通发现或收到他人举报或投诉您违反本协议或本协议